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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观刈麦》是唐代诗人白居易任陕西周至县县尉期间所创作的一首感人诗。全诗以田家收麦为背景,通过对一户贫苦家庭的描写,深刻展现了当时农民因沉重的租税压迫而陷入贫困的悲惨现实。诗人以一位官吏的良心和同情,抒发了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关怀。
农家少闲月,五月人倍忙。夜来南风起,小麦覆陇黄。妇姑荷箪食,童稚携壶浆。相随饷田去,丁壮在南冈。足蒸暑土气,背灼炎天光。力尽不知热,但惜夏日长。复有贫妇人,抱子在其旁。右手秉遗穗,左臂悬敝筐。听其相顾言,闻者为悲伤。家田输税尽,拾此充饥肠。今我何功德?曾不事农桑。吏禄三百石,岁晏有余粮。念此私自愧,尽日不能忘。
这首诗分为四层叙事,每一层都深入展现了农民的艰辛生活。第一层通过田家忙碌的场景,流露出劳动人民的辛勤。第二层通过一家收麦的具体画面,描绘了农民忙碌的身影。第三层转向贫妇人的悲惨遭遇,凸显了社会的不公。第四层则是诗人对自身的反思,表达了作为官吏的良心和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。
这首作品充分展现了白居易作为一位有社会责任感的官员,他不仅关注民生疾苦,还通过诗歌传达了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和对不公现实的批判。《观刈麦》不仅是白居易早期诗歌中的佳作,更是中国古代反映社会现实的典范之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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